各院系(部)、处(室):
根据例行工作安排,现对有安排预算且已签订合同需结转至2021年支付的情况进行清理及核对。可结转到2021年继续使用的范围为:
一、2020年已安排预算的项目中已签订支付合同的,按合同规定需要在2021年支付进度款或尾款的;
二、2019年及以前年度已安排预算的项目中已签订支付合同的,按合同规定需要在2021年支付质保金的。
请符合结转条件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填报《项目预算合同结转明细表》(详见附件),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A305及电子版发送至601107654@qq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