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为确保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效果,我单位需将“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”申报后核定的本单位干部职工应扣税额等数据,导入我校“工资系统”并生成新的数据包上报广东省税务局,以便准确计算每月扣除个税和“五险一金”后的实发工资额,请各部门于2020年元月7日前完成采集以及修改工作。
一、如2020年需要申报填写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和2019年填写的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样的,则不用再次申报填写,不用修改。如果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需要修改的,2019年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,不需要操作。
二、如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2019年不同的,则需要修改/删除/增加,对教职工本人有变化的信息进行修改,具体请参考如下网址:
http://www.gd-n-tax.gov.cn/gdsw/zssw_nsrwkt_tjss/2019-12/16/content_ac96d384dd2d4aaeaddd704f1368a2d5.shtml
三、任职受雇单位变化的需要变更受雇单位(针对卫生健康学院),需要采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
参照网址进行操作,更改任职受雇单位,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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